河北一歹徒:打劫老太太3元钱被判4年刑 罚款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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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51 新华网 |
新华网石家庄9月16日电(杨守勇宋雪敏)河北省元氏县人民法院刑事庭近日审结一起特殊案件:一青年暴力抢劫一位老太太三元钱,被法院依法从重判处四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 据介绍,去年12月2日下午3时许,被告人许京省路遇一位骑自行车的老太太。许京省产生了劫点钱的想法,遂跟上老太太并将其摔下车子,取出随身携带的弹簧刀进行威胁。被逼无奈之下,老人掏出身上的三元钱交给了许京省。许离开后,老太太一直尾随其后,跟着他到了一家门市部门前。当许京省买东西时,老太太迅速到当地交警中队报了案,公安人员赶到后将许抓获。讯问中,许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但在庭审中却又翻供。 元氏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许京省以暴力相威胁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且其认罪态度不好,应酌予从重处罚。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3条之规定,以暴力胁迫或其它方法抢劫公私财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重抢劫性质轻财产多少,故对许京省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2000元。 打劫三元钱,却被判刑四年,此事令许京省后悔不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