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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曝光违法药品广告1456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1:04 南京报业网

  【今日商报报道】 (记者舒波)据记者昨日了解,今年以来,药监部门已累计发布违法药品广告8期,曝光并提请工商部门查处违法药品广告1456条。药监部门提醒市民,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无论是防病治病还是日常保健,均不可抱着“试试看”的态度轻信其虚假宣传。

  据介绍,一个最基本的原则是,任何药品的功效范围都应以国家批准的药品使用说明书为准。首先,如果一则药品广告连药监部门核发的药品广告批准文号都没有标注(一般格式为“苏药广审(×)第××××××××××号”),那么肯定是未经审批、违规发布的,广告中就很可能含有虚假内容。此外,如果发布广告的药品是处方药而不是非处方药(非处方药包装盒上均统一标识“OTC”字样),那么这种广告也是违法的。对于这类处方药,市民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再从广告表述上看,一些药品在广告中频频出现诸如治愈率、有效率多少的“承诺”,或以列举个例、专家推荐等形式“证明”其疗效,其目的是利用市民求医心切的心理,吸引人们购买。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当前还存在着大量保健食品冒充药品的违法宣传(保健食品批准文号为“国食健字×××××××××”、药品为“国药准字×××××××××”),把食品的保健功能夸大为对某些疾病的治疗作用,有的还宣称能够治疗肿瘤、心血管疾病、高血压等各种疑难杂症。市民选购时一定要注意鉴别,在防病治病过程中切不可用保健食品替代药品。

  据悉,为了让广大市民了解药品广告的真实内容,便于社会各界查询、监督,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已在全国率先开通了省级药品广告网上查询系统,目前已将所有经该局审批、备案的药品广告上网公布。市民只要输入网址www.jsfda.gov.cn,点击“药品广告”栏目即可查询到所有经过审批或备案,可以在我省发布的药品广告的全部内容。

  (编辑 小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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