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台指导性文件 农村盖房先要“建设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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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1:34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昌9月16日电(王纪洪、郭远明)目前江西省90%以上的村庄没有编制建设规划,农村建房杂乱无章、缺乏规划的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社会有序发展。日前,江西省出台指导性文件,要求村庄建设须制订长远规划,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据了解,江西有1.6万多个村民委员会和18万多个村庄,但是村庄建设编制有发展规划的竟然只有7.3%,村庄建设规划严重滞后,管理无序。
按照江西省建设部门出台的《江西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在乡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基础上,进一步确定村庄的建设规模、范围和界限,对村庄建设进行综合布局与规划协调,统筹安排村民建房以及各类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为村庄居民提供切合当地特点、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人居环境。江西省规定村庄规划期限为5年至10年,建设规划必须经过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内容包括村庄布局、公共设施、住宅、景观环境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