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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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1:47 华商网-华商报 |
1954年9月15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主要有以下方面内容:首先,各级人大代表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定程序选举代表,并有权依照法定程序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从而保证各级人大真正按照人民的意志、代表人民的利益行使国家权力。 其次,人大及其常委会集体行使国家权力,集体决定问题,严格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办事。按照这一规定,全国或地方性的重大问题要经过全国或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讨论和决定,而不是由一个人或少数几个人决定,这就能使国家的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 第三,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向它报告工作,受它监督。这样,使我国的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不脱离人民代表大会或者违背人民代表大会的意志而进行活动。 走近人大(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