谋求休假竟破坏公司电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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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2:1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9月14日下午15时,通州市友谊印染有限公司近千名职工,在公司大门口旁听了一起破坏该厂生产经营、盗窃团伙案的宣判结果,并接受通州市人民法院法官们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结束后,一位被告人的母亲悲痛地说:“教训是深刻的,是惨痛的,是用人生代价换来的,我儿已经站在这被告席上了,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做一个合格的工厂职工……” 钱某、董某、于某、孙某、霍某5个小伙子均系原通州市友谊印染有限公司工人。今年2月21日16时许,钱某、董某因工作太累,想休息,遂计划通过破坏平网印花车间的设备造成停产的方法,达到休息的目的。于是由董某望风,钱某将本公司平网印花机上的电脑控制器拆下,交由董某藏在衣服内带出公司,扔在通吕运河河边。当晚,两被告人怕扔在河边的电脑控制器被人发现,又由钱某把电脑控制器扔入通吕运河河中,造成该公司平网印花车间停产。经鉴定,该平网印花机电脑控制器价值人民币11200元。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董某家属自愿赔偿给被害单位经济损失人民币10000元。另查明,今年4、5月间,钱某、于某、孙某、霍某经事先预谋,共5次交叉盗窃作案,盗窃厂内价值人民币9783元的布铗座、刮刀等物。 法院受理此案后,认为该案具有典型的教育意义,为此,在庭审后将5名被告人押解到作案地点进行了现场公开宣判,依法以破坏生产经营、盗窃罪判处钱某等人2年6个月、10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9000至3000元的罚金,对违法所得予以继续追缴,返还给被害单位。 本报通讯员 郭永健 王志彬 记者 李志华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16日 第十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