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事业民营化:经营城市到城市经营的转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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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3:37 人民网 |
人民网北京9月16日讯记者刘进报道: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轰轰烈烈的经营城市理论与实践,在一些地方取得成效的同时,其暴露的问题也不容回避。按照专家的说法,最大误区就是把公用事业民营化与“一卖了之”相混淆,搞成片面的、竭泽而渔式的经营城市。 15日公布的《中国城市“十一五”核心问题研究报告》首次提出了“城市经营”理念。报告认为,经营是通过人——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来实现的,在经济与社会活动中直接或间接地起着生产力的作用。衡量经营是不是生产力的标准,关键在于科学的经营能否产生经济、社会与环境的综合效益。而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是其最佳途径。 报告还指出,“经营城市”容易让人和“把城市当成企业来经营”、“按照市场化运作城市”划等号,其后果是政府行为的逐利化倾向愈加明显。专家尖锐地指出,城市基础设施作为公共产品,本应由政府从税金中无偿提供,因为企业和公民缴纳的税金中已包含了这部分钱,土地收益只能作为补充资金。但现实情况却是,很多城市把土地收益作为城市建设主要的甚至惟一的来源,财政投资逐渐退出城建领域。这相当于政府从企业二次抽税,加大了企业经营成本和居民生存成本,削弱了投资环境的竞争力。 《报告》进一步指出,以公用事业民营化为标尺的城市经营的主要作用,在于推进城市资产的保值、升值和增值;扩大城市的经济实力;完善城市的多种功能;优化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品位;增强城市的综合竞争能力和知名度。它跳出了单纯为基础设施筹资的狭义框框,协同城市经营与城市规划、政府与市场两种机制,围绕提高城市核心竞争力及综合竞争力来展开经营活动。因此,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是由经营城市到城市经营的一个转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