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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贼偷卡超市狂刷失主告超市不负责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5:00 信息时报

  时报讯(记者闫晓光 通讯员正言)小偷偷来银行卡后到超市疯狂购物,丢卡市民得知后愤而将超市告上法庭,双方经过调解同意各自承担一半的责任,但是就此情况有律师表示,超市方也可不负担责任。

  家住山东的周先生(化名)2002年来到广州旅游,期间用卡取钱期间,密码不慎被小偷偷窥到。小偷看到密码后尾随高先生,寻机将卡偷到手。随后,这位小偷持着工商银行的牡丹卡来到芳村区一家大型百货超市,花了8000多元钱疯狂购物。而丢了银行卡的高先生心急火燎地赶忙去挂失,但一查询,发现卡里少了8000多元。于是,他愤而将该超市告上法庭。

  他认为超市没有严格审查持卡人的身份,就允许大额购物,造成巨额损失,因此他要求超市方赔偿。而超市方却辩称,依照法律规定和银行信用卡网络服务中心的约定,超市不得无故拒绝持卡人消费,他们的员工是严格按照规定和程序操作办理,核对了持卡人的身份证和签名,主观上并无过错。高先生对自己的财物保管不善,应对其损失自行负责,因此拒绝赔偿。最后,双方经过调解,同意各自负担50%的责任,即超市要赔偿4000余元给高先生。(来源:信息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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