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药品种大幅增加营养滋补药排除在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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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0:22 华夏时报 |
据新华社电《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16日在此间发布。与2000年版《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相比,目录中的中成药、西药品种均大幅增加,儿科药、营养滋补药等六类药品则被完全“排除”在外。 根据这份《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中成药品种由过去的415个增加到823个,增加了98%。西药品种则由725个增加至1031个,增幅达42%。 “在保证参保人员合理用药需求的同时,必须控制不合理的药品费用支出,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王东进说,“根据此次药品目录评审的有关条件,并经专家仔细研究,决定了几类药品在调整药品目录时不予考虑。”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在2000年版《药品目录》的基础上进行了四项调整。 一是险种适用范围从基本医疗保险扩大到工伤保险。二是在保持用药水平相对稳定与连续的基础上,增加了新的品种。三是调整了《目录》分类,对部分剂型进行了归并,明确了部分药品准予支付费用的限定范围。四是在《药品目录》中增加“凡例”,对《药品目录》进行解释和说明。 目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作出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对国家《药品目录》甲类药品不得调整,乙类药品调入与调出的数量总和控制在国家《药品目录》乙类药品总数的15%以内。而各地在乙类药品的调整工作中,不得要求企业申报,不得以任何名目向企业收取费用。 根据最新统计,截至8月底,全国共有11847.6万人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5689万人参加了工伤保险。 六类药品“不予考虑”这几类“不予考虑”的药品包括:一是儿科药、预防用药、营养滋补药、美容减肥药等;二是口服泡腾片、口含片、洗身体的各种洗液等剂型;三是有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四是含有珍稀动植物的中成药;五是地方推荐少的1998年以前的老药和地标转国标的药品;六是与原目录比较,已经有同类产品,且价格贵,非临床必需的药品。原作者:来源:华夏时报共有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