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开挖提前三月报审 南昌城区道路不能随意“开膛破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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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2:00 大江网-江西日报 |
大江网讯[江西日报] 记者刘勇、实习生谈蕾报道:9月16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今后,对南昌城区道路“开膛破肚”必须提前3个月报审。 为提高市政管理水平,保障交通畅通,近日,南昌市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开挖工程规范管理的通知》。《通知》规定:东起高新大道,南至南隔堤、胡惠元堤,西至滨江路,北起富大有堤的老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含人行道)的开挖项目在工程施工前,要提前三个月报送计划;对于上述老城区范围之外的区域,主要干道报市政府,其他道路由市、区两级市政主管部门严格按程序审批;凡是在城区出现开挖道路的项目,有关部门必须安排专人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要主动出示经审批同意开挖道路的审批文件;对市政、自来水供水管道等临时应急抢险需开挖道路的,要及时报告道路交通、开挖行政主管部门,事后补办道路开挖许可手续。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