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制度改革 不是户主直属 迁入郑州慢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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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4:38 新华网 |
以投亲靠友让孩子到省会上学的念头,在郑州市有关部门的一道政令前刹住了脚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推行了一年的户口迁入放开制度有了新的变化:凡跟户主没有直系亲属关系者将不得再迁入郑州。 2001年11月,郑州市在河南省范围内率先推行以“降低入户门槛、吸引高层次人才”为主要内容的户籍制度改革。政策实施不到一年,郑州市新增入户人口10万人。到了2003年8月,郑州市入户政策完全放开,允许外地人员以“投亲靠友”等方式办理户口,在全国都属超前。这一放开仅一年内,郑州市又新增入户人口15万。过多的外来人口不仅使全市百余家中小学新生激增,几乎所有中小学都忽然感受到严重超载的压力,有的小学竟出现三个孩子一张书桌的现象。据了解,郑州市很多中学的状况也是“人满为患”,有关人士分析,从现在到以后的几年内,郑州市的初中和高中将进入持续升学高峰期。许多学校的教师都担心,学生人数的急剧增加,不仅使已超限接收学生的中小学没有承受能力,而且会大大影响教学质量的提高。除此之外,由于在户口开放后,城市各项配套设施没有及时跟上,治安、医疗等行业均因市区人员突然增多而受到了难以承受的巨大压力。 记者昨日从有关部门了解到,目前郑州市区户口迁入制度严格按照2003年户籍管理制度执行,外来人员需将户口迁入郑州市区者,必须与户主属直系亲属关系方能迁转,前一个时期“投亲靠友”的户口迁入制度暂告一段落。在8月20日,郑州市各辖区派出所户籍室均接到通知,外来人员户口需迁入郑州者,按照2003年户籍政策中,夫妻分居或与户主属直系亲属者方准予迁入的政策执行。由此,去年8月至今年8月的户口迁入完全放开制度告一段落。 然而入户郑州也不是绝对的不行,据了解,重新按照2003年郑州市户籍管理制度进行调整的入户规定为:外来人员户口迁入郑州者,除夫妻分居或与户主属直系亲属这两种条件外,凡在郑州市区内购买住房的外省、市公民,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迁郑,在办理入户手续时,需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和发票;凡具有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以上文凭的毕业生,准予迁郑,户口可入在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本上或单位集体户口本上;凡与郑州市企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交纳社会统筹金半年以上的,准予迁郑;被郑州市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或调入的人员,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迁入,垂直管理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内部异地调动的人员,准予本人及直系亲属迁入,迁入时需持省、市人事、劳动保障部门的调令,省、市组织部门的任职命令、垂直管理单位的调令或任职命令。 除此之外,由于超计划生育、非婚生育、早婚早育等原因未入常住户口的小孩,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6年1月1日前出生无“出生医学证明”的,凭接生医院或医疗、卫生部门开具的出生证明办理入户,在家中或其他地方出生的,凭接生人员出具的证明,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和村(居)委会签字盖章后办理入户。(来源:河南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