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可享学术休假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6:35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昨天,记者从市人事局获悉,凡“副高”以上的专技人员、高级技师,在同一岗位上每连续工作5年,经单位批准,即可享受一次1至12个月不等的学术休假。 何谓学术休假?市人事局解释,指专家在单位提供的休假时间内开展学术、技术研究工作,包括参加学术会议、进修、讲学、著书等内容。市人事局称,该项学术休假办法在全国尚属首次,旨在鼓励和推动专家开展国际国内交流活动,促进学术创新和科研发展。 为确保学术休假起到实效,市人事局还制定了考核奖惩制度。专家完成学术休假计划并经所在单位考核合格,其学术休假期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变;在学术休假期间有重大贡献或优异成绩的,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奖励;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学术休假计划或经所在单位考核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由所在单位给予适当处理。 据了解,我市目前“副高”以上职称的专技人员近5万人。 (记者 何昌钦 通讯员 谭耀庭)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