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发展环境者严惩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6:37 大众网-大众日报 |
记者 郭利民 报道 本报济南9月16日讯 今天,中共济南市纪委、济南市监察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一批损害发展环境案件。在这些案件中,损害市经济秩序的36件,乱收费乱办班、加重企业和群众负担的47件,办事效率低下的19件。有87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被移交司法机关。较为典型的案件有: 原济南市城市管理局党委成员、副局长兼济南城建工程公司经理张全刚身为济南市东区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在东区首期道路工程招投标中,为使自己所在公司多承揽工程,在明知一个公司只能投两个标段规定的情况下,暗中串通外地3家公司,并约定有偿借用3家公司名义投标,致使济南城建工程公司实际承建了8个合同段中的4个段。经市委、市政府分别研究决定,给予张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职务处分。 历下区卫生局原局长郭居生利用办理行医执业许可证、执业证年审等权力,直接或通过他人索取和收受赂贿72.2万元。郭因犯受贿、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 郝文明、柳克安二人在先后担任历城区国土资源局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租赁、招标等工作之便,分别大肆收受贿赂21.4万元和59.9万元,经市纪委、监察局查实后,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原天桥区环保局副局长高冠法收受贿赂15万元,伙同他人多次为送煤个体户介绍监管区内客户,并将含硫超标煤认定为达标。 另外,还有一批影响极坏的司法和行政执法部门贪赃枉法、执法违法案件和顶风违纪、乱收费加重企业负担案件,也都受到及时查处。如历下区公证处原主任刘希斌不公正造成某外资公司重大经济损失案、市药品监督局稽查大队原队长张虎同贪赃枉法案、槐荫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审判员苏兴元执法犯法案,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建管局违规收费451万元,平阴县公路三乱案件、天桥公安分局北园派出所乱收费案等。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