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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系统加强“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8:21 光明日报

  记者 刘志达

  本报北京9月16日电 记者刘志达今天从国家工商总局获悉,国家工商总局对做好“十一”黄金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做出布署,要求各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的职能作用,做到早安排、早行动,净化旅游市场环境,规范旅游市场秩序。

  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各地加大对食品市场的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当前食品专项整治工作的整体安排,强化对重点食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和经销无质量合格证明、不符合食品质量标准、过期变质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对于趁“十一”黄金周旅游消费高峰之机非法从事旅游业务的单位和个人,国家工商总局要求坚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以维护旅游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各地要结合以往黄金周旅游购物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市场巡查,坚决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欺诈和诱骗游客购物消费的行为;加强对旅游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和曝光虚假、违法旅游广告,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强对旅游合同的监督检查力度,依法查处旅游欺诈合同,坚决制止利用不平等格式合同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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