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政关注特殊群体子女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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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9:19 新华网 |
新华网江苏频道南京9月17日电流动人口子女、困难家庭子女以及特殊弱势人群的受教育问题,一直受到全省上下的特别关注。近年来,江苏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确保这部分未成年人接受良好的教育。 外来工子女入学难受到各方关注,为彻底解决这一问题,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发改委、劳动保障厅等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流动人口子女义务教育工作‘坚持流入地政府全面负责、全日制公办中小学接纳为主’的原则”,并规定“从2004年新学年起,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工子女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公办中小学就读,其所负担的学校收费项目和标准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除按照国家和省规定收取杂费、课簿本费和住宿费外,一律不得收取借读费、择校费”。这些政策规定的出台,从根本上解决了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和教育问题。目前,全省已举办民工子女学校210所,苏南5市各类公办小学、初中已接受29.1万流动人口子女入学,基本满足了社会需求。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减免学杂费、制定专项奖学助学计划、争取社会支持等多种渠道,切实解决困难家庭子女的教育问题,努力做到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辍学。省里从去年起增设了1000万元助困财政专项经费,各地也设立相应的专项经费用于帮助家庭困难的学生上学。为了从制度上解决这一问题,我省还相继出台了《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减免办法》、《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就学资助办法》、《中小学助学金管理办法》。目前,省教育厅正会同省财政厅制定《对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暂行管理办法》,为苏北义务教育阶段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此外,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制定下发了《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教育试行办法》,全省从今年起对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全面实行免学杂费和课本费、适当补助生活费的“两免一补”办法,确保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真正实施免费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