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评浅议 官员代言广告是角色错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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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9:22 千华网-鞍山日报 |
“我们这里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成了广告明星,他在电视里给眼镜店打广告……”在长约3分钟的广告中,重庆市潼南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王灵的发言占去约1分钟的时间。 从代表国家行政机关发布质量监督信息的政府官员,到成为一家企业的产品形象代言人,显然,相关官员在二者位置的过渡上,发生了严重的角色错位。 作为一名政府官员,其做法肯定是非常不妥的。第一,以政府官员的身份参与到企业的广告宣传中,容易对广告的受众形成误导;第二,政府官员为企业代言,实际上已经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不论该官员的本意如何,其行为都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第三,尽管没有具体的规定予以约束,但政府官员不该也不应对企业的产品进行任何形式的推广或者宣传。 更进一步说,从政府官员摇身一变成为广告明星,看似是个别官员的不经意之举,实则暴露出一部分官员与企业之间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企业的事情官员办,官员的事情企业办,官企不分、合二为一的后果,自然为相关的企业与官员提供了利用权力进行利益寻租的腐败空间。姑且不论该官员的行为是否牵扯到利益往来,但这种行为本身,已经影响了当地政府的形象。(中国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