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取消借读生书杂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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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9:22 南方都市报 |
农村中小学取消借读生书杂费 城市中小学仍按两个标准收取书杂费 本报讯(记者商琦 实习生林絮)广东省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借读生书杂费已取消,今后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不分普通生、借读生)均按普通生书杂费标准缴费。这是记者昨日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的。 广东省物价局收费处的有关负责人表示,原本在农村中小学里面收书杂费有两个标准,一个是普通生的标准,一个是借读生的标准。现在,广东省农村地区的中小学校,两个不同标准的书杂费已不再适用,外来的学生只需缴纳和普通生一样标准的书杂费。此外,该负责人强调,这个规定不是针对“农民”这个群体,而是针对“农村”这个地域。在城市里面,中小学校收取书杂费依然有两个标准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