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容留他人吸毒最高罚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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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9:32 新华网 |
昨日,云南省政府法制办、云南省公安厅举行《云南省禁毒条例(修订草案)》立法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届人士的意见。其中,从事娱乐、旅馆、餐饮、房屋出租等行业的经营者对发生在经营场所的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或者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的,由公安机关处于1万--10万罚款。(完)(来源:燕赵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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