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习事前未公示市民纷纷表异议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9:46 南方都市报 |
本报讯(记者龙金光 刘可)昨天上午10时许,珠江天字码头处一游船突然“起火”,附近市民纷纷围观,当得知原是演习后市民纷纷提出意见,认为公共场所搞演习应提前做公示。 据市民陈先生介绍,上午10时许,珠江一游船突然“起火”,船上的工作人员展开救援。约10分钟,游船的火灾被扑灭,火灾扑救与救援工作圆满完成。游船“起火”被扑灭了,北京南路及沿江中路一带上百名群众仍以为是发生火灾事故,有的甚至报消防部门。 “在公共场所演习应提前公示,让周围市民知情。否则,有侵犯相邻权之嫌。”在现场观看的市民张女士的说法得到多人的赞同。市客轮公司的贾女士称,演习的目的是为确保中秋及国庆节日期间珠江夜游的安全顺畅及游船工作人员的事故应变能力。而没有提前做公示,是因为在公司的管辖范围之内搞演习活动。 (报料人:陈先生 报料奖:1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