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环保 > 正文

广州低污染排放的小汽车减消费税政策缓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0:58 广州日报大洋网

  据记者昨天从广州市国税局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通知,暂缓执行符合欧洲Ⅲ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可以减征消费税的政策。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去年底曾下发关于低污染排放小汽车减征消费税问题的通知,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的达到GB18352.-2001排放标准(相当于欧洲II标准)的小汽车,停止减征消费税;2004年7月1日起,对企业生产销售达到相当于欧洲III号排放标准的小汽车减征30%的消费税。(李妍 高涛)(来源:广州日报)


 【评论】【推荐】【 】【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新浪会员代号:   密码: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