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百万税款赌“六合彩” 五华一农信社职工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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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1:03 大华网 |
本报讯五华县联社辖属城镇农村信用合作社职工张某,两个月共挪用税款145万多元,进行“六合彩”赌博活动,近日被五华法院一审以挪用资金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去年1月1日,五华县地方税务局委托五华县联社代收个体、临时经营等税款。五华县联社辖属城镇农村信用合作社指定由张某负责代收税款。今年3月上旬至4月8日,张某轻信朋友的话,将自己所收的税款不存入五华县城镇信用合作社单位账户,采取私存或直接截留的方法,先后挪用单位资金145万多元,分9次投注“六合彩”进行赌博活动。后张某在家人的劝阻下,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法院从轻对其作出上述判决。(邓爱君)(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