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消协颁布消费警示 慎购“学生专用眼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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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1:12 乌鲁木齐晚报 |
9月15日,乌市消协颁布了2004年第6号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慎购“学生专用眼镜”。 据市消协工作人员介绍,新学期是孩子配眼镜的集中期。这时,一些打着能有效治疗近视的“学生专用眼镜”的广告开始在市面上,尤其是在学校门口散发。 这些所谓能够治疗近视的“学生专用眼镜”的宣传单中往往会称自己的产品是“引进国外技术,采用进口原料,并且打破传统治疗方法,不用手术、吃药、针灸,只需在孩子学习用眼时戴上眼镜,就可以接受治疗”等等。在这里要提醒家长不要被传单中的广告语所误导。 据乌鲁木齐眼耳鼻喉专科医院的眼科专家介绍,这类眼镜实际上是一种界面多焦镜,所谓的治疗作用也因人而异,使用这种眼镜主要还得靠配戴者控制自己的用眼姿势和防止眼睛过度疲劳。 有一部分孩子的近视是可以调节的,通过配戴眼镜可以起到一定的预防和控制作用,但对于曲率性近视及轴性近视不会有太大作用,因为这些孩子的角膜曲率已经发生了变化,不可能再恢复到原来。所以也并非像这些“学生专用眼镜”所说的适合某年龄段的任何人。因此提示家长: 1、建议在配戴眼镜之前最好到医院咨询,慎购“学生专用眼镜”。 2、配戴这种专用眼镜后,不注意正确的用眼姿势,一样会造成视力继续下降。 3、已佩戴专用眼镜的孩子容易产生依赖心理,往往因轻信专用眼镜的作用而错过了最佳治疗期。 4、最好让孩子定期做视力检查,配上眼镜后至少半年复查一次。 5、目前近视患者的人群在逐年增多,年龄也越来越小,家长要帮助孩子在平时注意看书写字的姿势,不要躺着看书,握笔不能太低,笔尖到手指的距离应有2厘米至3厘米,要注意用眼卫生及饮食习惯。:(责任编辑:张茜写信) 作者:杨婧 通讯员周萍 (来源:都市消费晨报 实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