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颁布纪检监察系统的“五条禁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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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6:01 新华网 |
昨日,郑州市纪委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市纪委常委廉洁自律四项承诺,并颁布了郑州市纪检监察系统“五条禁令”,还同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7185414(纪委办公厅)、7186461(市廉洁自律办公室)。 郑州市纪委公布的五条禁令包括: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严禁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严禁泄露案情、办人情案;严禁擅自动用暂扣封存款物;严禁在执行公务活动中谋取私利。纪委常委廉洁自律四项公开承诺包括:带头遵纪守法,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对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严格执行办案程序,严肃办案纪律,在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中,不徇私舞弊,不跑风漏气,坚决抵制说情风,不办人情案;拒绝接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对送钱送物的人进行严肃批评,对不接受批评、情节严重的,及时向组织报告;严格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决不允许任何人打着市纪委常委名义办私事、谋私利,凡有人以市纪委领导名义办私事的,请有关部门和单位坚决拒绝,并及时向市纪委办公厅报告。(来源:大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