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起退耕还林直补现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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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6:26 成都日报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莉丽)记者昨日从省政府获悉,从今年开始,我省退耕还林补助方式由往年的“补助粮食”改为“直补现金”。日前,省政府结合我省实际制订了补助资金的具体兑现办法。 民族地区 每公斤粮食增补0.2元 该办法规定,国家计划内退耕还林补助的粮食按每公斤粮食(口粮、原粮)1.4元计算补贴,退牧还草补助的粮食按每公斤粮食(饲料粮、陈化粮)0.9元计算补贴。考虑到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我省对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及其它市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和享受民族地区待遇县退耕还林的,每公斤粮食增加0.2元;2003年度退耕还林补助粮食尚未兑现部分,继续实行粮食实物补助,由粮食部门按原渠道和兑现方式组织供应。退牧还草粮食补助标准省上增加的部分将另行下达。 补助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实行“省包干到市(州),市(州)控制到县,县核算到乡,落实到户”的办法。具体补助数额,根据林业、畜牧主管部门检查验收的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面积和每亩补助标准计算确定。乡(镇)政府将检查验收结果和兑现情况纳入乡村政务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省政府要求,退耕还林、退牧还草补助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和克扣,不得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对于业主承包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的,补助资金直接兑现给拥有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牧)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