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城居民用水拟涨0.4元 听证代表建议降低涨幅延缓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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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6:41 重庆晚报 |
本报讯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价听证会昨天举行,市政委提交的主城区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调高0.40元/立方米方案,遭到大多数听证代表质疑,他们建议降低涨幅延缓时间。 这是继今年4月我市调整水资源费后,水价面临的第二次调整。 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高后,主城区居民用水无疑会“水涨船高”。目前水费由自来水成本价、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三部分组成,如果市政委的方案获得批准,我市主城区居民用水将由原来2.46元/立方米涨至2.86元/立方米。 市政委向听证会提交的方案是:主城区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由现行0.4元/立方米调到0.8元/立方米;非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4元/立方米调为1元/立方米;其他各区县(自治县、市)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则由目前0.25-0.4元/立方米统一调至0.4元/立方米,非居民城市污水处理费统一调整为0.80元/立方米。同时要求10月起实施。 据称,调价后我市污水处理费,仍低于上海、武汉、苏州等城市。 对适当提高污水处理费,参加听证会的20名代表表示认同,但建议涨幅不宜过大,而且实施时间应适当后移。 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称,污水处理费具体该如何调整,将根据听证会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文字材料报市政府审定。 (相关报道详见二版) (记者 何昌钦 实习生 汪池定)网络编辑:甘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