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出台《出租车服务规范》 对收费明文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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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0:42 新华网 |
昨日,省交通厅颁布了《湖北省出租汽车服务规范》,引人注目的是,《规范》首次明确了司机“有零找零,无零让零”的规定,为我省的出租车客运服务又上了一道“紧箍咒”。 长期以来,乘客“打的”遇到车费零头,司机解决方式也不一样,有的四舍五入,有的全部计入整数,由此引起的服务投诉也不少。此次我省出租车服务《规范》明确规定,乘客交付车费时,司机要按计价器显示的金额收费,有零找零,无零让零,并把找款与发票同时交到乘客手中,向乘客致谢,谢绝小费。 《规范》还首次提出,载客途中车辆发生故障、车辆违章或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向乘客表示歉意,请乘客换乘其他车辆,在起步价内免收车费,超过起步价,减半收取车费。 如果出租车营运企业质量信誉考核不合格,运管机构有权采取中止、减少、调整出租车客运经营权等制约措施。(记者戴辉通讯员蔡少渠)(完)(编辑逸寒)(来源:楚天金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