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梅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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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1:26 广州日报大洋网 |
本报讯(记者彭俊杰) 昨天,上海梅林(600073)发布公告称,上海梅林正广和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梅林正广和(集团)有限公司在于今年9月14日召开的三届十次董事会上签署了三份股权转让协议。同时声称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集团公司将不再使用“梅林”商标进行生产经营,公司也不再支付品牌使用费。 此次双方签订的三份股权转让具体包括:股份公司将持有的上海光明菜果食品有限公司68%股权转让给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00万元;股份公司将持有的上海申丰食品有限公司75%股权转让给集团公司,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950万元;股份公司受让集团公司持有的上海梅林罐头食品厂100%股权,转让价格为93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上海梅林此次以9300万元受让的上海梅林罐头食品厂是集团公司的全资企业。该厂经营性资产早已注入上海梅林,近几年已不进行主业经营,现有主要资产实际是该厂应收集团公司的8395万元。 据公告的说明显示,这8395万元的来源为1997年在股份公司组建上市时,作为独家发起人的集团公司将梅林罐头食品厂对上海梅林食品有限公司的60%股权及经营性资产共8395万元注入公司,同时梅林罐头食品厂将注入公司的8395万元计入对公司的投资,上海梅林罐头食品厂2002年财务决算时了解到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股东名册中无持有公司的国有法人股,所以将8395万元的投资调账为集团公司对该厂的欠款。 据证券界人士分析,此次上海梅林的一系列关联交易,目的之一就是将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以及上海梅林罐头食品厂之间的相互资产关系理清楚,此举将有利于今后业务的发展。但从这一系列股权转让中,仍没有看出公司转向其它行业。(来源:广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