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审计部门对我市低保金发放情况进行审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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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1:5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谢文雄)随着今年初汕头市新低保办法的实施,列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已达4万多人,范围逐步扩大。而低保金是怎样使用的?如何加强管理?备受市民关注。 市区(龙湖、金平、濠江区)的低保标准由市制订执行,城镇户口居民234元/人月,农村户口居民208元/人月;其他区、县由各地自行制定执行,澄海、潮阳、潮南区城镇户口居民156元/人月,农村户口居民130元/人月;南澳县城镇与农村户口居民都是133元/人月。 审计调查的结果表明,我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对生活在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实行差额救助,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关心,各级财政部门能按规定设立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做到专款专用,未发现挤占、挪用、扣压情况。 但调查中也发现部分低保金配套未到位,个别街道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只按80%发放,部分地方对低保对象实行平均差额救助且个别低保户低保金偏低。此外,个别地方还存在低保对象无张榜公布,对低保户动态管理也未到位。 针对存在问题,市审计部门提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建议。各区(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应保证低保金足额安排,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提供捐赠、资助,以弥补财政资金的缺口;应建立领导责任追究制和监督机制,防止低保资金被挤占挪用;认真核实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人员情况,确保符合条件的低保户能足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对已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核实调整。(来源:《汕头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