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课堂化 汕头逾千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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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1:55 大华网 |
本报讯(记者李岱娜)近两年来,我市各地普遍以学校为普法教育基地,全面推行法制副校长制度。近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截止目前,全市各地中心镇级以上各中小学校都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逐步实现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课堂化、专职化,青少年法制教育初步形成了学校、社会、家庭三结合网络,建立起教育、管理、防范的运行机制。 据了解,在2001年开展中小学校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的基础上,按省新的要求,全市镇中心小学以上中小学校于2003年底前完成聘请兼职法制副校长工作。按照统一的法制副校长聘请程序,实行市、区县分级责任制,由法院、检察、公安、司法等部门推荐人选,综治办审核,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聘任。据统计,至2003年底全市共有1018所中小学校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其中,中学有220所,镇中心小学有41所。 近年来,各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在学校全面开展法制、禁毒、安全教育以及配合校园治安环境整治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法制副校长定期到学校进行法制教育讲座,做好“法制进校园”工作,包括开展“无毒校园”、“迎法进校园”、“校园拒绝邪教”等教育活动,提高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观念,强化师生拒绝毒品、拒绝邪教、拒绝赌博、拒绝色情、拒绝暴力等的意识和行为,让师生在进一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合法权益的同时,又能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另外,还及时帮助学校解决治安、周边环境、重点学生教育等问题,与师生一起参加义务劳动,“共建文明路”、维持责任路段秩序,整治责任路段环境卫生,举行各种联欢活动,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文明素质、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意识。(来源:《汕头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