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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收费标准,请你看清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3:34 海峡网-厦门晚报

  市教育局重申:坚决禁止学校乱收费

  本报讯昨日,市教育局在“厦门教育网”上公布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收费标准一览表和各区“一费制”收费标准,并重申:坚决禁止学校乱收费。

  市教育局强调,对于教育收费,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是按规定内容和方式实行收费公示;二是按规定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三是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收缴,任何处室、年段、班级或个人不得自行收费,严禁私设小金库。

  据介绍,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杂费、课本费和作业费每学期初一次性收取。对看电影、体检和社会实践的食宿费用等代办收费,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一事一收、事毕结清、多退少补、不得盈利”的原则进行处理。代办费要按学期结清,不准滚存,未及时结清、滚存挂账的,按乱收费处理并收缴。

  从9月15日至10月8日,国家有关部门在全国范围内,对2003年春季开学以来发生的收费行为开展治理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上月底,我市有关部门联合对学校教育收费进行突击检查,未发现重大违规违纪行为,但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仍强调和提醒,各校应继续进一步严格自查自纠,随时做好迎检准备。

  (吴慧泉 厦门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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