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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亲姻亲不得调入同单位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3:38 海峡网-厦门晚报

  集美区规范干部调配做法

  本报讯与领导有“关系”的干部在调动时将实行回避制度。近日,集美区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干部调配工作的意见,对本区干部在国家机关和事业、企业单位之间调配做出具体规定。

  调配原则包括:按照市、区规定的编制员额、各类人员的结构比例、职数限额等要求,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合理流向,充实基层,保证重点工作的用人需要,保证急缺干部的单位及时补充人员,鼓励、支持干部到基层单位工作。严格执行干部回避的规定:凡有血亲、姻亲关系的不得调入同单位,领导干部的亲属不得安排在其垂直领导的部门工作;事业单位人员调配,原则上应按平向、顺向原则进行。

  集美区干部调配主要根据改善干部队伍结构、补充人员空缺、安置因单位撤销、合并或缩减编制员额的富余人员等需要进行。意见特别规定,在近期事业单位改革期间,镇街、卫生、教育、环卫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跨系统调动,确因工作需要的,只能在本系统内调整,镇街事业单位人员不调整到区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王德胜 汪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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