枉法民警伪造证据 无辜者被拘留43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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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7:13 新华网 |
新华网哈尔滨9月18日电(记者徐宜军)在一起普通事故中,处理案件的聘用民警宋学仁在明知谁是凶手的情况下,伪造证据,指使被害人作伪证,致使无辜者被错误刑事拘留43天。近日,宋学仁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2001年2月26日,哈尔滨五常市志广乡拥政村农民耿占秋驾驶手扶拖拉机与张鹏驾驶的一辆面包车相遇,双方在错车时发生口角,并厮打起来。乘坐在面包车上的孙凤武用三角带将耿占秋右眼抽伤,经法医鉴定右眼睛失明,系重伤。 处理案件的宋学仁受人之托,明知张鹏不是打伤耿占秋的人,却伪造证据,指使被害人在辨认时指认张鹏是凶手,致使张鹏被立案侦查,无辜被刑事拘留43天,而犯罪嫌疑人孙凤武却逍遥法外。之后,张鹏被无罪释放,耿占秋父亲耿长有见肇事者没有受到法律制裁而四处上访,宋学仁则躲了起来。 今年2月,检察机关开始调查此案。4月24日,孙凤武迫于压力投案自首,并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7月19日,隐藏在大连的宋学仁被抓获。五常市检察院近日以涉嫌徇私枉法罪将宋学仁提起公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