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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为何消极对待“一费制”?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23:05 红网

  据《新京报》报道,北京“一费制”方案8月31日正式下发,这让部分学校和家长有点措手不及。有的学校已按照原标准收了,而家长认为按照“一费制”规定,学校就应该退还多收部分。

  今秋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政策的出台,是在上半年的5月份,距9月1日开学有近5个月时间。离教育部最近的北京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为什么要迟迟等到开学的前一天才正式出台实施方案呢?

  “一费制”是教育部为了规范义务教育收费而出台的一项重要制度,作为下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积极贯彻落实教育部精神,是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从报道的情况看,北京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并没有这样做。不仅本市“一费制”的实施方案出台迟,令人措手不及,而且,很多地方违反“一费制”。譬如,“一费制”明令取消借读费,有的地方却照收不误,且不交就得退学;有的学校则变相地让家长花6000元买一个“捐资助学荣誉证书”,否则,即便学校就是在家门前,也无法入学;有的更是开设了捐助银行帐号,不向帐号中捐钱,学校就没法接收。

  皇城脚下,种种与“一费制”精神不相符的现象,令人感到意外,更令人吃惊的是,有关部门的解释。北京市教委的工作人员说,捐资助学不是乱收费,由家长跟学校商定,是合理的。针对某子弟学校强行收取助学费,市教委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咨询时表示,这种情况无法定义是否属于乱收费,只能由家长和学校协商……

  不“自愿”交就得退学,家长和学校有商量的余地吗?教育部门这种模糊的态度,无形中放纵了学校违反“一费制”。

  由北京市教育部门对待“一费制”的态度,使笔者想到了教育乱收费。教育乱收费已成为众矢之的,作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有不有责任?回答是肯定的。假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管得更严一些,学校是不敢乱收费的。为什么不严管?主要有两点:一是包容下属。下属多收一点,日子就好过一点,严管就有可能让下属过紧日子;二是利益共同体。下属多收钱,自然少不了主管部门的好处,实际上,有的乱收费项目就是一些教育局分派下去的。

  看来,监督“一费制”制度的落实仅仅靠教育部门是不够的。有效执行“一费制”,就必须要明确一个专门监督教育乱费的一个部门。笔者的感觉是,明确让纪检监察部门来监督比较合适。纪检监察部门本来就有这方面的职权,只不过在日常工作时,禀承的是不告不理制度,且数额较小或情节轻微的乱收费,不轻易介入。明确纪检监察监督,就要将教育乱收费的举报电话、监督、查处等权力,全部划转过来,家长发现教育乱收费,不找学校直接找纪委。假如纪检监察部门始终睁着一只眼盯着教育收费,“一费制”的落实还会这么难吗?(稿源:红网)(作者:谢茂明)(编辑:杨国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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