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8月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12.5%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8:35 湖南在线-湖南日报 |
本报9月18日讯(通讯员 夏卫 周碧红实习生季红芳)今年1至8月,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847.5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49.54元,增长12.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8.1%。这是省城调队最新公布的调查结果。 城镇居民低收入群体收入增幅低于高收入群体,收入差距继续扩大。高低收入群体的差距由上年同期的6.521扩大到6.751。10%的最低收入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071.7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29.25元,增长12.4%。10%的最高收入群体为13979.75元,比上年增加1969.76元,增长16.4%,增幅高于最低收入群体4个百分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