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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华大厦系列案历时8年获执行(图)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0:09 广州日报大洋网
宝华大厦系列案历时8年获执行(图)
“宝华大厦”改建为天誉商务大厦。陈安摄

  本报讯(记者刘海健、通讯员杨晓梅)昨天上午,71宗申请强制执行案件的当事人从广州中院法官手里领到了执行裁定书和领取执行款项的银行存折。一宗让无数业主揪心的、历时8年的烂尾楼———宝华大厦系列执行案终于落下帷幕。

  封顶后成为烂尾楼

  位于东风东路的宝华大厦始建于1993年,当时也属广州的贵价楼盘之一,吸引了一批单位和个人购买其写字楼和住宅楼宇,其中还包括了二十多户香港小业主。然而由于开发商广州宝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资金不到位以及与承建商之间的合同纠纷等原因,致使该大厦在完成封顶后,最终在1996年2月全面停工,当时曾被广州市建委列为广州市50余座主要烂尾楼盘之一。从1996年开始,贷款给宝华大厦的银行、大厦的承建商、购房的业主相继将开发商告上法庭,开发商一一败诉,许多案件随后进入强制执行阶段。

  2001年9月,广州中院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作出整体拍卖处理宝华大厦,拍卖款按债权比例进行分配等决定。

  拍卖后发现还有债权人

  2002年10月,宝华大厦由中院按照规定的程序选取的广东景茂拍卖行以9500万元的价格整体拍出。款项已执行回来了,然而经办法官发现本案仍有许多债权人未进入诉讼程序。为了使尽可能多的债权人能够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法院决定将本案的执行款暂缓分配,马上通知债权人依法诉讼,保护自己的权利。经过一年多的诉讼,已有71宗案件有了判决结果和执行依据,另有6宗案件尚在诉讼当中。

  据介绍,由于本案的权利人众多,为了不至于过分延迟执行款项的发放,所以决定在预留了在诉案件少部分执行款的情况下,对71宗案件当事人即时发放执行款项。这次分配的执行款共达6000多万元人民币。中院执行二庭庭长王向荣表示,目前涉诉的还有20多栋烂尾楼,他呼吁债权人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利,尽快诉讼。(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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