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局局长挪用公款给情妇被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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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0:38 沈阳晚报 |
新华社武汉9月18日电湖北省鄂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局长刘锦文因挪用公款71.18万元,日前被检察机关起诉,在法庭上接受审判。 据《楚天都市报》报道,今年56岁的刘锦文先后担任鄂州市劳动局局长、鄂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起诉书称,刘任职期间主管全局财务,1999年11月至2002年10月间,未经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同意,刘擅自11次借支公款55万元,借给其情妇李某,后又指令局报账员王某两次借给李某公款8万元。这些钱除归还3200元外,余款至今未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