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将重新调整和明确烟花爆竹监管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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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0:59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本报济南9月18日讯我省一年烟花爆竹销售额竟高达3亿多元,省城烟花爆竹燃放“解禁”后,这一数字据预测将有所攀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所承担的压力也增大了。记者今天从有关方面获悉,省政府已专题研究了我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并对监管职责作了划分。 省烟花爆竹协会有关人士今天介绍说,我省目前共有烟花爆竹类生产企业47家。由于产量较低且品种单一,近年来省内市场上销售的烟花爆竹有七成是从湖南和江西等地调入。据估算,全省每年烟花爆竹的市场销售额高达3亿多元。 日前,省政府召集安监局、人事厅、公安厅、工商局、质监局、供销社、中小企业办等部门,专题研究了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按照这次会议确定的监管职责分工,省公安厅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同时负责有关证照的发放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打击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活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拟投产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投入、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等方面的审查,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放和管理;省工商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登记注册及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包括流通领域在内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省中小企业办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山东省烟花爆竹(黑火药)生产定点许可证》的发放和监督检查工作;省供销社负责烟花爆竹的经营管理;省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和质量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伪劣、违禁产品。 省政府同时要求,有关部门要就下一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的界定明确拿出意见,尽快报省政府研究确定。(刘玉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