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制服执法 城管遇尴尬(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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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1:56 东南快报 | ||
2003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整顿统一着装的通知》,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随后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整顿统一着装工作的实施意见》。整顿工作由财政部、监察部和国务院纠风办负责。整顿工作将于今年9月底结束。据了解,除国务院规定的14个部门可着制服执法外,城管执法、农业执法、交管部门、环境监察等10多个部门都要脱下制服便装执法。 9月1日起,厦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300多名城管执法人员脱下制服、脱去大檐帽,改穿便装,佩戴执法证上街执勤。有人“只认制服不认人” 9月3日傍晚,厦门湖里区行政执法局禾山中队10名执法人员出示完证件,准备对沿路的占道经营进行查处,那些流动摊贩却一脸茫然,“你们是谁啊,怎么要查处我们”而15名穿着迷彩服的协管员出现后,摊贩们马上撒开双腿开溜。执法人员有些“茫然”,怎么“协管员比我们正规的执法人员还好用”? 据了解,流动摊贩一般“只认制服不认人”,在换装前,执法人员穿制服现身后,占道经营的小摊贩一看就知道城管来了,心存畏惧很快就离去。现在穿便服执法,尽管执法队员已经主动亮证表明身份等,摊贩们却说“我不识字”、“现在到处都有做假证的,谁知道执法证是真是假”、“制服都脱了,你有什么权管我”等话推托或胡搅蛮缠,有些甚至扬言要打110报警,日常执法难度加大。误以为遇拦路抢劫 9月4日傍晚,湖里区城管机动中队在厦门机场沙场路附近一村庄,设点查处违规运载违法建设材料的车辆,一辆农用车满载沙子经过,执法人员挥动双手示意其停车,该车不停反而加速驶离。执法人员开车追上把农用车拦下,该车司机满脸恐惧,好半天才蹦出一句话:“原来你们不是抢劫的啊?”执法人员哭笑不得。 据悉,这种情况并不少见。因为查处违规运载违法建材车辆,及超载限载车辆,一般都在中午或者晚上路人较少时设点在较偏僻处。执法时,一群执法人员不穿制服,“让人感觉就是要拦路抢劫的一样,大家都不敢停车,也有些人知道是执法人员却假装不知道,逃之夭夭。”暴力抗法打伤执法者 9月7日下午,厦门湖里区湖里中队执法人员在唐边社区附近巡查,发现一小贩占用人行道卖水果,队员小陈亮明身份正要对其查处,冷不防背后一个暗棍打来,左肩顿时出现一道暗红色伤痕。据了解,该小贩是“钉子户”,屡教不改,执法人员只好报警,最后小贩被派出所拘留了,小贩还嚷嚷着“你们又没有穿制服,不是城管,凭什么抓我”。 9月13日下午4时多,湖里金山中队执法人员对一摊主亮证教育三次未见效果,最后决定对其物品依法暂扣。这位摊主不仅抢夺暂扣物品,还用装水果的筐子击打队员、拉扯队员头发,大声呼叫“城管打人”,围观群众越聚越多,该摊主不仅谩骂执法人员,还用砖头敲碎执法车挡风窗和观后镜子,后经过派出所协调,事态才于当晚10时30分左右平息。有人冒充城管被识破 9月14日,湖里区江头某市场,忽然出现一伙“执法人员”,这些人没有出示证件,扬言要将占道经营摊贩的东西收走,摊主们坚持不给。僵持了半个多小时,最后有摊主打电话到执法中队通知执法人员,这些人才溜走,执法人员赶到时没有抓住这伙“假城管”。 执法人员表示这种情况现在还不是很多,他们以后要多加注意。有些摊主们在闲聊中表示,“我们以后还要多出一分精神来留心这些假城管”。脱制服不“脱”责任 脱下制服近20天,城管执法遇到了这么多困难,处境尴尬的执法人员怎么看待这个问题?厦门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法规科的张主任告诉记者,城管执法部门脱掉了制服,但并没有“脱”掉责任。脱下制服后,更要求执法部门文明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在执勤时一定要佩带执法证,依法亮明身份,并进行劝说等。无论是大盖帽,还是制服,本身不能代表身份,更不能代表法律。执法部门虽然脱制服上岗,并没有脱去法律的尊严。 张主任还表示,脱下制服确实给执法带来了各种新的困难,执法人员的执勤时也要更加注重人身安全。据悉,下周厦门市城市行政执法局将召开一次大会,虽不是以制服问题为主议题,但此事也将被提出讨论。制服是要脱,但执法也要顺利进行。市执法局已经草拟了一份建议书,其中建议执法人员要以统一的面貌出现。 对于盛传中的城管执法要“恢复穿制服”之事,张主任表示否认。江苏恢复“制服”执法 今年8月1日开始,江苏省行政执法人员按照国家规定脱下了制服,便装执法。仅一个月时间,出现了许多问题,包括暴力抗法频发、执法难度增大、队伍形象下降、执法成本增加及队伍规范管理受到影响等。为改变这种局面,江苏省决定城管执法人员将在近期穿上相对统一的工作装,将原城管制服脱去帽子、肩章和领花,保留工号和臂章,以便于统一标识、统一管理和接受内外监督。厦大专家:在实践中完善林衍超教授最好不要“一刀切” 厦大公共事务学院林衍超教授介绍,今年年初到现在,厦门市城市管理部门一直在整合,现在厦门的城市管理水平在全国是比较领先的,加上执法权的集中行使,在人员和服装上已经是比较统一的。如果国家这样“一刀切”下来,应该说对厦门是比较不合理的,国家这样做无非是要统一混乱的执法服装,而厦门基本上不存在这个问题。 林教授认为,对于执法者来说,执法要体现国家的公共权益,这就必须要有代表国家的明显标志,而城市管理本身相当复杂,脱下制服穿便装执法可先试行一段,如果证明便装执法实际上是可行的,那就应该把便装执法继续下去。如果证明便装执法确实不适合,那就应该总结经验,继续完善执法制度。法学博士李刚加大宣传文明执法 厦大法学院法学博士李刚认为,市民包括执法者现在都普遍认为,制服的存在可以代表一种身份和权力,这种制服的威慑力在目前确实有一定作用。而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换上便装或许代表着国家执法发展的一种趋势:文明执法。 李刚博士说,从以往的经验来看,每次新政策出台,刚开始总会有些问题出现,需要不断完善。人们适应新法规也需要过程。这次便装执法的实施,应该让事实和时间去验证。 李博士认为,目前需要做的是加大宣传,让大家都知道这项举措,不仅要宣传便装执法的存在,也要宣传文明执法的举措,让市民都来理解城管的工作,也改变执法对象的心态,让他们自觉守法。城管执法部门要用更规范的执法,更人性化的措施,努力适应新形势下城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新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