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收入分配改革的重要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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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22:57 红网 |
上海市人事部门近日明确表示,下一阶段,上海事业单位分配机制,要把收入分配与个人的岗位职责、业绩贡献紧密结合,岗变薪变,与职称、学历、资历脱钩,实际收入跟着岗位、贡献走,切实拉开差距。 《中国青年报》(9月18日)的这则报道尽管极短,但还是令人为之一振。长期以来,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奖金和各种福利待遇,主要由学历、资历、职称和职务等因素决定。虽然有些地方和部门也与每个人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挂钩,但未影响收入“大局”。现在,上海打破传统的收入分配模式,将事业单位职称、学历、资历与工资脱钩,把收入分配与个人的岗位职责、实际贡献相结合,无疑是一次具有积极意义的重要尝试。 多劳多得、按劳取酬,是我们在收入分配上长期坚持的基本原则,它尽管已喊了半个世纪,但始终未能完全实现。靠熬年头、考学历、评职称和捞官职增加工资收入,一直延续下来。改革开放后,大部分企业逐步实行计时、计件工资制,已基本实现了按劳分配。可是,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却至今没有真正实现,党政干部、国家公务员和公职人员的工资收入,仍然主要由学历、工龄、职称和职务决定。为此,十六大报告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一精神应当适用于所有劳动者,而上海的做法显然是与十六大精神相吻合的。在收入分配上,我们历来明确按劳动的数量与质量分配,按对国家和集体的贡献分配,而从来也没有提出过按学历、工龄、职称和职务等因素分配个人收入。 公职人员的收入由学历、工龄、职称和职务决定,其弊端显而易见。他们当中有些人不是立足本职,努力工作,多做贡献,而是千方百计捞文凭,争职务和职称,以求增加收入,养成了不正常的“创收”心态,此其一;还有的平日学习不刻苦,工作不勤奋,只等时日增多,混个较高等次的职称或一官半职的,作为增加工资收入的“后盾”,形成了不求上进、得过且过的习惯,此其二;那些初出茅庐的年轻后生,由于资历浅,职称、职务不高,只能拿较少的工资,工作没劲头,只有硬熬苦等,挫伤了他们的上进心和积极性,此其三。要避免出现这些弊端,只有彻底打破常规,切实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将职称、学历、资历等与工资脱钩,代之以用业绩与贡献进行收入分配,才是正确的选择。 凡事说易做难。从报道来看,上海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才是一个初步打算,大量艰苦复杂的工作还在后头。改革肯定会触及部分人的切身利益,受到一定阻碍。并且,具体的操作规程要科学合理,顾及大多数人的实际情况,让大家比较容易接受,顺利进行下去,以免引起“骚动”和矛盾。 上海的改革还给我们一个启示:在事业单位可以将职称、学历、资历等与工资脱钩,在党政机关呢?虽然两者的实际情况有所不同,但“道理”应该是相通的,也不是不可“模仿”。在现阶段,即使不能彻底脱钩,最起码可以淡化职称、学历、资历和职务对工资收入的影响,加大工作实绩与贡献对收入施加影响的成分,因为毕竟文凭不等于水平,工龄不等于功劳,职称、职务也不等于贡献,这几乎是常识。(稿源:红网)(作者:梁守泰)(编辑:杨国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