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岩执行两起刑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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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2:24 人民网-华东新闻 |
本报黄岩9月19日电 浙江台州黄岩区院桥镇“7·12”灭门惨案凶手章明华、酒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陈官福,前天被执行死刑。 章明华与邻居章兴法关系紧张。2003年7月12日凌晨,章明华携两把尖刀爬至章兴法家,将章兴法及其妻、子杀害,并制造火灾欲毁灭罪证。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决定对章明华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03年8月23日凌晨,黄岩区澄江街道凤洋村人陈官福在某娱乐城与蒋某发生吵打。扭打中,陈官福掏出弹簧刀向对方捅去,致使一人死亡、一人重伤。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陈官福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富健) 《华东新闻》 (2004年09月20日 第二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