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隐匿会计凭证可能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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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2:28 大江网-江西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19日电(记者齐中熙)单位财务人员隐匿、伪造会计资料是审计人员在审计中经常遇到的情况。过去,由于缺乏必要的手段,审计人员往往无可奈何。审计署近日公布的绵阳机场财务负责人隐匿、伪造会计凭证案件表明,今后此类案件审计部门可移送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指出,“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办理会计事务时对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进行隐匿、销毁,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大江网-江西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