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药企将实行信用分级管理 严查失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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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7:37 新华网 | |||||||||
昨日,记者从重庆市食药监局获悉,重庆所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要建“安全信用档案”,实行信用分类管理制。9月中旬,国家最新出炉了《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并把重庆、四川及江苏等6地列为重点实施该规定的地区。 据悉,自规定发布之日起,重庆所有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都被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种等级。药监部门将按企业是否违法违规及主观过错的大小来划分信用等级
对于不同的信用等级企业,药监部门将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如守信药企,将定期公告其诚信记录,并优先办理行政审批手续。而对那些警示、失信药企,药监部门除了公示其不良记录外,还将增加日常检查的次数,严重失信者还会被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据市食药监局人士介绍,这一制度采取了动态管理原则。对于那些已有不良记录的药企,如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药监部门将自动提升其信用等级。(曹嘉智)(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