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教育 迎来更宽松更规范发展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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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8:44 新华网 |
省委、省政府正拟出台“关于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决定”,目前已经过多次讨论尚在修改,有望年内公布实施。省人大也将开展相关调研,争取明年出台我省民办教育的地方性法规,民办教育将迎来更宽松更规范的发展环境。 据了解,依据今年4月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省教育厅对我省民办中小学招生的有关政策作出明确要求,省内民办中小学可在全省范围内招生,可以自主确定招生的范围、标准和方式;但招收境外学生,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应依法支持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并为民办学校在本地招生提供平等的待遇与方便,不得实行地区封锁,不得滥收费用。按照规定,省内民办中小学招收的学生,可按管理权限到学校所在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省内民办中学招生的省外籍学生参加普通高考时,按《贵州省关于外省学生迁入我省报考普通高校资格审查规定》执行。 为大力扶持民办教育,从2001年起,贵阳市设立了民办教育专项补助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教学设备补助,其中80%向民办流动子女学校倾斜。2002年10月以政府文件颁布了“关于加快贵阳市民办教育发展的办法的通知”。此外,贵阳市教育部门去年实行了民办学校贷款贴息制,共贴息220万元为民办学校贷款建校。今年将继续贴息200万元给民办中小学贷款建校,并将进一步完善贴息办法。 在去年对民校校长、财务人员培训的基础上,今年,贵阳市还将出台各类民办学校办学标准,加强对民办流动子女学校的道德素质教育,并对民校年检内容进行规范,提升民办教育的质量。作者:熊诚陈丹黄蔚(来源:贵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