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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油采用新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2:06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本报综合讯中国食用油国家标准将从10月1日起进行重大调整。虽然现在离新标准正式实施的日期还有近十天时间,但按照旧标准生产的食用油产品已经逐步退出市场。

  据了解,新标准将食用油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最低等级。商标中不再只出现“色拉油”或“烹调油”等。同时,新标准还要求商标明确生产工艺为“压榨”或“浸出”,原料生产国、是否为转基因原料等也应明确标示。此外,新标准还要求产品中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

  西安油脂科学研究设计院副主任薛雅琳说:消费者以后在购买食用油的时候,只要拿着产品就可以明确地知道产品的等级、内容质量和加工方式、原料来源,这样消费者能够做到明明白白消费。跟以往相比最大的区别是实行了条款强制,跟人体健康相关的指标列为强制性指标,只有达到四级的成品油才可以成为食用油。

  业内人士提醒,消费者在“十一”之前购买的食用油产品,即使是按照旧标准生产的,只要还在保质期内,一般不用担心质量问题,还可以放心食用。(杨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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