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被判1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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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2:42 湖南在线-三湘都市报 |
本报讯 (通讯员 付伟 冯静实习生杨杰)一年多时间,47万元公款就被一个小小的出纳一赌而空。9月初,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侦查并提起公诉的胡菊香挪用公款案有了一审判决结果:胡菊香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 现年42岁的胡菊香,原系株洲市二医院住院部收费处出纳。胡嗜好赌博,先是打麻将,后改为“扳砣子”的赌法,并越赌越大。胡将自己的钱输光后,慢慢打起了自己所收的病人预交住院费的主意。按照规定,每天下午4点半前,她都必须将当天收取的预交款存入银行;因银行下午5点后不再办理业务,故4点半之后的预交款则由胡暂时保管,第二天再补存。 从2002年10月开始,输红了眼的胡菊香盯上了这个因“时间差”而产生的空子,少则拿走千把块,多则拿走近万元,将这些预交款全部押注在牌桌上。到2003年12月,胡已累计挪用医院47.85万元的巨额公款无法归还。此时医院根据财务制度将进行查账,走投无路的胡菊香最终被迫投案自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