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建立完善村级干部退休制度村级干部每月可领津贴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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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3:27 海南新闻网-南国都市报 |
本报保城9月19日电(特约记者黄青文)今天,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响水镇大本村委会原党支部书记黄启召,来到镇政府财会处领取了50元津贴金。他高兴地说:“政府补贴的钱虽然不多,但它是对我们退休的村级老干部的关心和照顾,解决了我们的一些后顾之忧。” 自今年起,保亭建立与完善村级干部退休制度,凡村级干部男满57周岁、女满55周岁,担任村级干部累计20年以上,由乡镇党委、政府办理退休手续,发给退休证书,每月享受50元退休津贴金,并在扶贫、子女参军、招工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据了解,该县21名已退下来的村干部已从2004年1月起领取退休补贴,今年落选的符合退休条件的村干部也正在办理手续当中。 该县还推行养老保险制度,村级干部全部参加,保险费的提取按“三个一点”,即县、村、个人各出一点的办法筹集。 在着力解决退下村干部后顾之忧的同时,保亭县委、县政府还多方筹措资金,提高在任村干部的工作报酬。目前,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由每月220元提高到242元;村党支部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由每月160元提升至176元;其他班子成员由每月140元调到154元。 作者:黄青文 (来源:南国都市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