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小姐协助洗浴中心卖淫 四嫌疑人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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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4:56 新华网 |
宋某等4人以招募、介绍、容留等手段协助洗浴中心的负责人组织多名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近日被朝阳法院以协助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4至7年。 据法院查明,2003年12月至2004年1月间,31岁的辽宁人宋某协助朝阳区一家洗浴中心负责人招募多名卖淫女,22岁的陕西人李某则伙同他人,在该洗浴中心内负责为卖淫女从事卖淫活动进行排班、介绍嫖客,同时安排周某、殷某等服务生为卖淫女的卖淫活动提供帮助。后4人被抓获归案。(李奎)(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