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公证跟什么无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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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4:41 人民网-江南时报 |
广东 默客 据《南京日报》20日报道,如今,有些情侣在决定结婚时,想到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去选购婚纱礼服、筹备婚礼,而是去做公证。公证的内容也令人瞠目,如对未婚夫不放心,列出“婚后不忠赔偿条款”。 婚前财产公证,特别是这种“婚后不忠赔偿”之类的约定公证的增多,也从另一个侧面反映出,人们尤其是女性对于现代爱情、婚姻的危机感在上升,对爱情、婚姻的保鲜和稳定性缺乏把握和信心,折射的是婚后夫妻之间相互信任的缺失。于是,退而求其次,期望一旦爱情变异、婚姻破裂之际,能够获得一定的物质保障。这大概也是出于无奈的一种选择。然而,这类略带“霸王条款”色彩的婚前约定公证,对于爱情(如果有的话)以及婚后感情生活究竟是弊大还是利大? 大家知道,法律和制度可以约束人的行为,但约束不了思想。因为思想是自由的。婚姻制度可以规范夫妻的行为和关系,但奈何不了夫妻的情感。因为情感是无形而且自由的。法律和制度之于情感,注定无奈而徒劳。婚前约定公证定下了苛刻的条件,这等于给配偶上了“紧箍咒”,其从此只能戴着脚镣起舞。这样,约束的确是加强了,但若对约定公证条款使用不当(如恫吓),对夫妻感情会否造成另一种伤害? 《江南时报》 (2004年09月21日 第四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