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印“礼品券”骗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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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8:02 中国宁波网-宁波日报 |
宁波日报讯(记者周琼通讯员李成文汪惠萍)利用私印的“礼品券”骗钱,日前,余姚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没收假礼品券1030张、假单位章1枚、假私章1枚、编码机1台。 被告人刘某系江苏兴化人,今年6月他通过宁波市区“名印店业”印刷店业主林某(另案处理),私自印制了1030张标有“华联集团礼品一件”字样的礼品券,然后采用加盖私刻的印章及仿冒他人签名等手段,伪造出“华联集团”礼品券200余张,同月7日至8日,刘某将其中的162张以每张85元人民币的价格,通过他人出售给余姚市城区的5家烟酒回收店,骗得赃款1377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