允许代表候选人公开宣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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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8:45 重庆商报 |
新快报消息 昨日,全国人大调研组到广东为《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进行调研。 据悉,全国十届人大常委会对《选举法》和《地方组织法》的修改旨在解决基层人大的任期和代表选举中出现的一些突出问题,提高透明度,促进民主法制建设。目前全国人大已分组到全国各地进行调研。 经过多次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实践,特别经过2003年深圳市区级人大换届选举中的“竞选风波”后,广东也在酝酿选举制度的创新。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助理巡视员、选联委办公室主任杨成勇近日向记者介绍了他的观点,这些观点将作为广东省人大的部分意见汇报给全国人大以供参考。 杨成勇的建议包括:在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时取消酝酿协商办法,改为由预选确定;改“介绍代表候选人”为“宣传介绍代表候选人”,允许选举工作机构和代表候选人和非候选人以各种形式合法、公开、有序地进行宣传和自我宣传;实行秘密写票和公开计票等。 新闻背景 选举法将作修改 8月23日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初次审议了选举法修正案(草案)。其中第三十三条规定,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来源:重庆商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