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下狠劲打击腐败8个月查处13县处级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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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9:03 东南快报 |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福州市检察长会议上获悉,今年1-8月,福州市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40件,涉案人员163人,其中立案侦查县处级干部要案12件13人,贪污贿赂10万元以上、挪用公款20万元以上的大案125件,涉案最高金额450万元,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000多万元。产权处处长违法批证 1997年初至1997年11月,时任福州市房管局产权处处长的陈某与时任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三科科长的林某(女),在审批福州市泉塘村福飞企业集团公司申请办理位于福州市区内的5处房屋产权证的过程中,明知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不完整,手续不齐全,不符合办证规定,却批准签发了泉塘福飞企业集团5处产权证,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37万元。 检察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刻循线追查,最终这名产权处处长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本报曾作报道)。一封信揪出一群人 3月初,检察机关接到一封反映盖山镇白湖村拆迁户李某抢建房屋并向闽桥拆迁处工作人员张某某、史某某行贿以骗取高额赔偿金的匿名举报信。侦查人员从另一拆迁户陈某处获知,闽桥拆迁工程处一经办人刘某某曾收取其“好处费”2.4万元。 检察机关经过立案调查,发现了闽桥拆迁处工作人员的一系列猫腻行为:该处的张某某、史某某和拆迁户李某共同采用伪造建筑许可证的办法,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约14万元;张某某曾伙同某村支部书记张某伪造建筑许可证,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约18.5万元。 检察机关在闽桥拆迁工程处召开敦促涉案人员投案自首大会,闽桥拆迁工程处业务科科长林某和经办肖某某先后携带赃款到检察院投案自首。 至此,仅在一个月时间内,福州市检察机关就连续破获了福州闽桥拆迁工程处业务科科长林某等人贪污受贿案,共立案侦查8件8人,涉案金额达数十万元,有力保护了拆迁居民的合法权益。(来源:严鑫) |